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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留学生进修生学业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1-02 [来源]: 浏览次数:

注册和选课

一、普通进修生分为汉语进修生和专业进修生。汉语进修生是指在中国语言文学学院(以下简称中文学院)进修汉语培训课程的留学生,专业进修生是指注册在其他学院,修读专业课程的留学生。

二、进修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注册完成后凭学生证到所在学院进行选课。

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汉语进修生根据入学考试结果分配适当的班次,由中文学院老师指导选课及购买教材。

四、选课遵循资源优先原则。常规课程优先学位生选课需求;特殊项目课程优先项目学生的选课需求。

五、进修生原则上只能在注册学院选修专业相关课程。如需申请修读其他学院课程,需按规定缴纳学费。

六、校际交换生选课需符合协议相关条款。

七、高级进修生和研究学者原则上不选修课程,注册后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研究,如需旁听课程,应取得导师和学院同意。

考勤与请假

一、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在校上课或学习时,应办理请假手续。高级进修生和研究学者应向导师和所在学院请假;进修生应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超过一周或出境者须到留学生办公室备案。

二、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以退学处理。旷课不上课者,按《北京外国语大学留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三、一学期内某门课程缺课(含请假、旷课、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分之一学时者,不能参加该门课期末考试,不予补考、不计成绩。

延长学习期限

一、进修生计划学习期满后如需继续留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延长手续。

二、交换生如需延长学习,应事先获得派遣大学提名,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提交留学生办公室,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决定是否批准延长。

三、奖学金生如需延长学习,应事先获得奖学金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按照自费生要求办理延长手续。

四、学习延长申请一般在5月和12月办理。延长学习需按规定交纳相应学费。

离校手续、、成绩单及证书

一、进修生如提前结束学习,应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申请学习证明。

二、进修生须完成离校手续后才能获得正式成绩单和结业证书。

三、正式注册并获得相应成绩的课程可列入成绩单。

四、各学院负责发放进修生成绩单,跨系选课的成绩单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留学生办公室汇总所有选课成绩并出具正式成绩单。


附则

一、本条例自2019年12月16日起执行.

二、 外文版仅为帮助学生理解规定内容,最终解释与执行以中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