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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2020学年度中国政府“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者:JY [发表时间]:2019-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有关倡议以及《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吸引来自“一带一路”国家优秀学生来华学习,培养更多中文基本功扎实、能熟练运用汉语从事经贸等领域翻译工作的复合型本土高层次人才,受国家教育部资助和委托,我校特开设“丝绸之路”非通用语种国家复合型汉语翻译人才培养项目。

一、 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

2.招生专业:汉语言专业翻译方向

3.授课语言:汉语

4.学习期限:4年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到2019年6月10日。

三、申请人资格

1.生源国别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考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gbjg/gbgk/77073.htm

2.持有效外国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

4.高中毕业,成绩优秀;

5.身体健康,达到办理来华签证或居留许可体检要求;

6.无违纪、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行为和记录,对华友好,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

7.符合并接受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其他规定,招生简章:https://lb.bfsu.edu.cn/info/1043/1278.htm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学费: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用于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

●住宿费:由学校提供免费学生宿舍(原则上为双人间)或自行租赁社会住房。选择自行解决住宿,学校发放住宿费补贴,补贴按月或季度发放,标准为:700元/月;

●生活费:2,5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综合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参阅:http://www.lxbx.net/)。

五、申请步骤、材料及办法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Step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首先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务必于2019年6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请。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上报名受理机构编号:10030,奖学金类型:B类

Step 2 申请人除须在“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之外,还需要登录我校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s://study.bfsu.edu.cn/lxsgl/login.do

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学习项目-个人自费-汉语言专业本科-汉语言专业本科,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汉语言(汉外翻译方向)

以下申请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供参考):

(1)本人签名的入学承诺书(系统提供下载模板)

(2)最高学历证明扫描件

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扫描件

优先考虑汉语达到HSK四级及以上水平学生

(5)有效普通护照首页扫描件

(6)《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备注: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六、录取及通知

1、我校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录取人选。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学校于2019年6月10日将申请人申请材料寄至留学基金委。

3、留学基金委对学校录取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后,签发《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4、留学基金委将在2019年7月将最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我校留学生办公室,由我校将录取材料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地址记送本人。届时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网站(https://lb.bfsu.edu.cn/index.htm)进行公布。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学生中心201室

电话:0086-10-88816549/0671/6424

传真:0086-10-88812587

联系人:姜老师

网址:http://lb.bfsu.edu.cn

邮箱:study@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