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办学历史最悠久、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北外是培养外交、翻译、经贸、新闻、法律、金融等国际化人才的重要基地。我校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招收国际学生攻读本科学位,积极致力于培养有中国情怀,有国际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授课语言和招生院系等信息详见《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二、学习年限
本校各专业本科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普通因私护照的外国公民。
注:对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的申请者,以及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国际学生申请者,应持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6年4月30日前)实际居住在外国满2年(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照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签证或居留许可的体检要求,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的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华期间正常学习、生活。
3. 无违纪、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行为和记录,对华友好,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
4. 高中毕业。不满 18 周岁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在华监护人公证书等文件。
5.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具体信息可通过《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链接查询。
四、申请方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说明事项:
(一) 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study.bfsu.edu.cn,申请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二)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6月15日
202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三) 申请人填写在线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因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无效信息影响录取及入学者,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 学生信息数据的获取、使用和保护等相关条款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隐私政策》。
(五) 申请材料
1. 高中学历证明。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学位证书如非中英文,须同时上传原件和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注:已毕业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2. 高中成绩单。应包含高中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非百分制的成绩单应包含成绩注释页。成绩单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译文。
3. 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测试)成绩单。申请人可访问CSCA官方网站(https://www.csca.cn)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内容。各专业测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4. 有效期内的语言(汉语或英语)能力水平证书。各专业入学语言要求可通过《专业目录》招生学院链接查询。
5. 个人陈述。用所申请项目授课语言撰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过往生活及学习经历、参加过的社会活动、对大学生活的规划等,不少于500字。
6. 本人护照照片页。护照必须为因私普通护照申请秋季学期入学者,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0月01日,申请春季学期入学者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7年04月01日。
如申请人已在中国境内,须上传当前所持签证/居留证件页和最近一次入境章页。
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申请时须提交入籍证明、注销原中国户籍证明。(详见《关于国籍证明材料的说明》)
未满18周岁者(以2008年9月1日起计),申请时须提交出生证明、父母委托书、在华监护人公证书等文件。(详见《未满18岁外国留学生办理学生签证须知》)
注:
(1) 学校不接收持以下证件的申请人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2) 申请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至入学后3个月内不得擅自更换护照及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如确因极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必须更换护照或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擅自更换护照或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导致与申请、录取时相关信息不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7. 本人签名的入学承诺书和担保人签名的担保书。承诺书与担保书模版从报名网站http://study.bfsu.edu.cn下载。
8. 在职者提供雇主出具的知情同意其学习的函件或解除工作关系证明。
9. 招生学院或各类奖学金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文件,详见招生学院介绍或奖学金申请说明。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提交清晰彩色扫描件,不接受图像变形、字迹模糊的拍照件。
六、申请费用
申请费为800元人民币。根据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仅接受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七、材料初审及复试
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材料转送各招生学院。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依专业要求组织入学考试或考核,对申请人的学习潜能、语言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申请进度和相关通知。
八、录取
1. 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初审、院系考核及拟录取意见等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学校通过申请人网申注册邮箱向被录取者发送录取通知书,并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政策发送电子证照化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202表)。
自录取完成到相关材料发放完毕需要4-5周。
九、报到及入学资格的初审与复查
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按时注册报到,逾期未注册报到且未说明正当理由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报到时应持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202表)及5张2寸白色背景证件照。同时应携带学位证书等申请材料原件供复核。如在本国进行过身体检查,请携带所有体检材料原件。
本校将于学生报到时和入学后分别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审查中如发现学生所持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将取消新生入学资格或已获学籍。
十、学费与奖学金
1. 学费标准见《专业目录》,收费、退费均以人民币计价。
汇款学生请汇至指定账户并保存汇款凭证,以便核查。中途退学、转学产生的退费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汇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北京外国语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007609026402172
银行识别代码:ICBKCNBJBJM
2. 奖学金
国际学生新生可以申请以下三类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
国别项目(Type A)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如中国驻外使领馆等)申请,具体要求参见https://www.campuschina.org。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资格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商请至学校的申请人,须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核及专业考核,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丝绸之路”项目(Type B)申请人可通过我校申请“丝绸之路”项目,开放专业等信息见当年“丝绸之路”项目招生简章。申请人须登录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申请“丝绸之路”项目(Type B),我校的机构代码为“10030”。奖学金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为准。
(2)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对象包括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详情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3)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申请人可通过我校申请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详情见《2026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流程(新生)》
十一、签证、医疗保险和住宿
【关于签证】
请于入境前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202表)等文件前往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来华,学习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1签证。申办材料和流程以当地中国大使馆(领事馆)规定为准,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做出的签发、拒签的相关决定为最终决定。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1签证变更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关于医疗保险】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符合要求的来华留学综合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保险可于报到前或报到注册当日购买,保费参考标准:400元人民币/半年;800元人民币/一年。
【关于住宿】
学校建有留学生公寓,点击此处查阅住宿费标准。
北京外国语大学正式录取的留学生,有资格申请入住我校留学生公寓。学生需在指定时间期限内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预订网址:http://study.bfsu.edu.cn),进入宿舍预订模块预订新学期的宿舍。预留宿舍及在线预订宿舍的学生均须按照学校通知的报到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住,逾期不报到,宿舍不予保留。
享受我国政府部门或双边协议免费住宿待遇的国际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无须在线预订。
学习期间不在校内宿舍居住者,请提前确定住所。如选择社区居住,应于入住后24小时内由户主陪同至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住宿登记证明。校外居住者凭有效临时住宿登记,方可办理入学及签证手续。
住宿信息链接:https://lb.bfsu.edu.cn/info/1048/2086.htm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三、其他事项
1. 有关招生学院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 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入学考试培训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申请人录取与否以收到本校正式通知为准。
3.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有相关新政策、新要求,我校将及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北京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学生中心楼201室
电话:0086-10-88816549、0086-10-88816424、0086-10-88810671
传真:0086-10-88812587
网址:https://lb.bfsu.edu.cn
邮箱:study@bfsu.edu.cn